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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深圳犯罪案件律师 深圳市刑事诉讼律师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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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755-27591991(若号码滞后打0755114查询更新)



彭红波律师的网站为www.szls168.com 彭律师联系方式:13410589797;13066881189;0755-33155977;QQ号码:630755989



律师服务专家提供专业律师服务——深圳龙华/坂田律师彭红波,是深圳资深律师,擅长办理各种重大复杂疑难案件,执业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(龙华、观澜、大浪、民治、石岩、坂田等地的中心区域),该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法庭对面。彭律师在执业期间代理过许多法律事务,具有丰富的处理法律案件的经验。欢迎深圳宝安龙华民治地区寻找律师的企业个人与彭律师联系,竭诚为您服务。 



如果您的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机关(检察院)抓走该怎么办? 

      



    出现上述情况,首先不要慌张,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,但也只是涉嫌,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,不得确定为有罪。您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一下情况。按照法律规定,传唤、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,不得以传唤、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。公安机关拘留人后,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,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,在24小时内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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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一条--第五条



  *一条 为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结合律师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 



  第二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是:为企业依法治厂,按照《企业法》和其他有关的法律、法规进行生产、经营、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,受企业委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促进企业深化改革,扩大开放,转换企业经营机制,提高企业经济效益,推进企业生产、经营的发展。 



  第三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,受企业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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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一)就企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,从法律进行论证,提供法律依据 



  (二)草拟、修改、审查企业在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、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 



  (三)办理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 



  (四)代理企业参加民事、经济、行政诉讼和仲裁,行政复议 



  (五)参加经济项目谈判,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 



  (六)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 



  (七)就企业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,发展外向型经济,转换企业经营机制,提高企业经济效益,加强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,提出法律意见 



  (八)协助企业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 



  (九)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 



  (十)其他法律事务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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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四条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,由企业与律师事务所(法律顾问处—下同)签订聘应合同、协议。 



  第五条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,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,并尽可能满足企业对律师的指名要求。 



  必要时可以指派二名以上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(组),法律顾问团(组)可以设首席法律顾问。 



  未经律师事务所指派,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。 



  律师助理人员不得独立担任企业法律顾问,但可以协助律师做法律顾问工作。 



第六条--第十条



 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签订的聘应合同、协议,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 



  (一)双方法定名称、指派律师姓名 



  (二)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、工作方式 



  (三)双方的权利、义务 



  (四)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 



  (五)法律顾问费数额、支付方法 



  (六)合同、协议中止、变更和解除 



  (七)合同、协议有效期限 



  (八)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。 



 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、协议必须加盖聘应双方公章,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。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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